河源市源城区绿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农产品供应链合作伙伴公开征集入库
报名入围条件
一、项目基本信息

二、项目概况
河源市源城区绿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为推动区域农业产业升级,完善农产品产业链体系,现就入库单位公开征集项目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优质合作伙伴。本次征集入库旨在建立稳定、可靠的入库单位资源库,为公司后续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等业务提供有力支撑。本次征集采用综合评分法,入库有效期为壹年(入库后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可申请续期)。
三、采购内容及要求
本次征集范围包括以下类别入库单位,入库单位可选择一个或多个类别进行申请:

说明:每批次具体采购需求将在入围入库单位中择优确定,本次入库为入围资格,不承诺具体采购数量。
四、入库单位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料
· 1、公司信息:包括公司名称、注册地址、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这是对供应商身份的基础认定。
· 2、营业执照副本:用于证明企业具有合法经营资格,是供应商入库最常见的基本资料要求之一。
· 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如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用于核实企业法人的身份信息。
(二)资质相关资料
1、税务登记证:证明企业的纳税资格,在一些情况下是入库资料的必要组成部分。
2、相关资质证书或行业许可(如果适用):例如特定行业的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等,以证明供应商在相应领域具备从业资格。如果是服务供应商,可能需要提供与服务相关的资质证明,像安全技术服务供应商可能需提供安全资质证书等。
(三)产品或服务相关资料
1、产品信息(针对货物供应商):提供产品的详细信息,如产品的规格参数、质量标准等。同时可能需要提供产品的质量证明,如质量检测报告等,以确保产品质量符合要求。
2、服务承诺书(针对服务供应商):承诺服务的质量、安全、生产进度保证、人员设备配备、管理配合、售后等方面的内容。例如质量保证措施、服务响应时间等承诺内容。
(四)、财务相关资料
1、银行开户许可证:提供银行账户信息,包括开户行、账号等,以便进行后续的财务结算。
2、信用报告:企业信用证明材料
(五)、人员相关资料(如果涉及)
1、主要从业人员相关证书(针对服务供应商):例如主要从业人员的工伤意外保险、特种作业证、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复印件,以及主要从业人员的社保证明复印件等,用以证明服务团队的能力和资质。
(六)、其他资料
1、廉洁合作承诺书:表明供应商愿意在合作过程中保持廉洁,遵守相关规定,避免商业贿赂等不良行为。
2、声明函(如无重大违法记录):如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五、征集方法
(一)征集方式
本次征集入库采用资格审核法,由评审小组对入库单位提交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评审小组由河源市源城区绿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内部3-5人组成,负责入库资格审查工作,在书面资格审查通过后将到实地进行考察。
(二)资格审查
评审小组首先对入库单位提交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提交的证照过期、无效或与申报类别明显不符的;
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名单或重大违法记录的;
提交材料不完整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正的;
发现提交材料存在虚假信息的。
六、征集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每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方式:有意参与的单位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至河源市源城区绿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领取征集文件电子版,也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获取。
文件费用:本次征集文件不收取任何费用。
七、申请入库文件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4月2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河源市源城区绿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或邮寄(以收到时间为准,逾期递交不予受理)。入库单位须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文件(纸质版一式3份,正本1份,副本2份)密封提交。
八、评审时间及地点
评审时间:2026年04月27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评审地点:河源市源城区绿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会议室、各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企业现场。
九、入库结果公示
评审结束后,入库结果将在河源市源城区绿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征集单位反映。
十、入库后管理
(一)有效期管理
入库有效期为壹年,自公示期满之日起计算。有效期满后,入库单位可申请续期,征集单位审核通过后予以续期,每次续期均为壹年。
(二)年度考核
入库单位实行动态管理,征集单位每年组织一次入库单位考核,考核内容包括:
合同履约情况及服务质量;
是否存在违规行为或客户投诉;
资质证照是否持续有效;
入库信息是否及时更新。
年度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考核不合格的,暂停其入库资格并限期整改,整改期间不参与择优选取;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入库资格。
(三)违规处理
入库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入库资格,且三年内不得重新申请入库:
提交虚假材料骗取入库资格的;
发生严重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
恶意哄抬价格或存在商业贿赂行为的;
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给征集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
(四)退出机制
入库单位可自愿申请退出,但须提前30日书面通知征集单位。退出后如需重新入库,须重新参加征集。入库有效期内无正当理由连续两次不参与择优选取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库资格。
十一、监督
本次征集入库全程接受广东省河源运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办公室监督。
十三、联系方式

河源市源城区绿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2026年4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