埔前镇上村村“四好农村路”建设工程邀请函
1、河源市金骏市政工程有限公司;2、河源市长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3、河源市骏源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埔前镇上村村“四好农村路”建设工程,已由河源市源城区发展和改革局源发改投审〔2020〕64号文件核准建设,建设资金由源城区财政统筹解决。招标人为河源市源城区埔前镇人民政府。依据工程建设的需要,委托河源市耀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承担本工程的招标代理工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贵单位参加本工程施工投标。
2. 项目概况
2.1 招标人:河源市源城区埔前镇人民政府。
2.2 招标代理机构:河源市耀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3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河源市源城区埔前镇上村村。
2.4 项目编号:HYYXGC20201109。
2.5 工程规模:本次项目为埔前镇上村村“四好农村路”建设工程,主要包括对上村广场至围子小组和上村广场至鹏城大道进行路面铣刨、沥青加铺和道路排水管道设施的修整与重新铺设,涉及道路面积约15714.59平方米,铺设排水管dn500管212米和dn300管48.8米。工程建安费预算造价为3422063.64元(其中包含暂列金为:50000.00元)
2.6 招标内容:按施工图所显示的全部工程内容的施工(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
2.7 工期要求: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发出的开工令时间为准。
2.8 工程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达到验收合格。
2.9 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
3. 对投标企业和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施工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广东省省外企业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3.4拟派本工程的专职安全员必需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3.5广东省省外进粤企业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4.招标程序及时间安排
4.1 2020年11月04日发出邀请函及招标文件。
4.2 收到邀请函的单位,请于2020年11月24日15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0分钟内),同时举行开标、评标会议。
4.3投标地址:河源市建设大道广晟凯旋城029卡商铺(河源市耀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
4.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投标人须知
5.1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5.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投标报名、开标会等,自带有效身份证明备查,如未达到要求的,不接受投标报名或取消其投标资格。
5.3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的人员及资料必须真实,如发现有虚假证件或虚假职称的,招标人将要求投标人提供相关证书查询网址路径或职称评审表或发证机关相关证明、联系电话,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并提交源城区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5.4履约保证金(具体金额以国家相关规定及施工合同商定),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缴纳至招标人指定账户,提交履约保证金方式:①现金方式(必须以中标人基本户汇入);②银行保函;③保险保证。中标人可根据自身条件选择缴纳方式,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的5%。
5.5工人工资保障,中标人须以保险保证的形式按国家规定比例购买保险,并将相应保单在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交于招标人。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源市源城区埔前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许先生 联系电话:0762-3322978
招标代理机构:河源市耀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冯小姐 联系电话:0762-3110660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四日